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厅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检查依据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30号)和《甘肃省全面推进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检查。
二、检查对象
省内所有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级资质单位。
三、检查内容
核验甲、乙、丙级资质单位新设及延续申报资料原件;核实资质单位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检查资质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资质管理办法的行为。
四、检查形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被检查资质单位和检查专家,检查时间由我厅地质环境处提前告知。检查采取室内检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资质单位相关材料,实地查看有关工作现场,全面掌握情况。检查过程中,检查专家填写资质检查记录表,并请被检查资质单位予以确认。
五、结果公开
检查结束后,我厅将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联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电话:0931-8766601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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