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监理部:
为贯彻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公司《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制度》(2024版)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项目监理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现决定自2024年5月12日起开展监理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公司在建监理项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监理行为要求
1.项目监理部是否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是否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
施工方案;
3.是否按规定审核各相关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做好记录;
4.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是否已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时,是否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发现质量安全事故隐患严重且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是否及时向公司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是否督促施工相关单位按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本项目监理部发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落实整改;
6.是否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并填写记录及按规定进验收;是否按规定如实审核危大工程管理系统;
7.是否及时如实填报监理周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是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质量监理行为要求
1.项目监理部是否按要求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是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和签认;
2.项目监理部是否对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签认,是否按要求向公司和建设单位提交定期监理报告和进度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按要求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审查签认、是否按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认、是否及时组织
分部工程验收、是否对工程变更进行签认;
4.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签认,是否及时对存在的质量缺陷下达监理通知单;
5.是否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签认,是否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是否及时验收或签认检验批、分项工程;
6.是否按要求编制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人力、材料、主要设备检查记录;
7.是否按要求编制开工/复工报审表和工程款支付证书,发生工程进度延期时,是否编制工程临时和最终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
8.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是否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是否按要求跟踪检查及验收;
9.是否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报告。
二.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5月9日-5月11日): 各项目监理部对照检查内容全面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并立即整改,5月1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至公司工程事业部。
2.公司检查阶段(5月12日-5月15日): 公司成立专项检查组,由检查组长带队,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人员问询等方式进行抽查。
3.总结整改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通报检查结果,督导问题项目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组织复查。
三.检查方式
1.项目自查:各监理部需全面排查,留存影像及书面记录,确保问题整改闭环。
2.公司检查组:
组长:张明海,成员:罗军强、薛建雄、崔静。
流程:现场检查(实体质量、安全防护、施工工艺)→资料核查(监理规划、细则、通知单)→问题反馈会议。
四.问题处理与考核
1.整改要求:
一般隐患: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3日内整改完毕并反馈影像资料。
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整改,约谈项目负责人并全公司通报,整改未完成不得复工。
2.考核问责:对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的项目监理部及个人,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处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各项目监理部需高度重视,以检查促提升,杜绝形式主义。
2.严格标准:检查组需客观公正,留存检查记录并签字确认,确保问题可追溯。
3.强化落实: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监理服务水平。
请各项目监理部立即部署,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表
附件2:工程监理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甘肃浩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