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公司、项目监理部:
为落实省、市、县各级建设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月”和质量工作相关部署,结合公司《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制度》(2024年)的要求,督促各项目监理部严格履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预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公司决定即日起开展监理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南永利
副组长:李建忠
成 员:罗军强、张军(外业)、蒋青(内业)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监理行为要求
1.是否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是否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
施工方案;
3.是否按规定审核各相关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做好记录;
4.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是否已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时,是否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发现质量安全事故隐患严重且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是否及时向公司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是否督促施工相关单位按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本项目监理部发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落实整改;
6.是否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并填写记录及按规定进验收;是否按规定如实审核危大工程管理系统;
7.是否及时如实填报监理周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是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质量监理行为要求
1.否按要求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是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和签认;
2.是否对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签认,是否按要求向公司和建设单位提交定期监理报告和进度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按要求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审查签认、是否按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认、是否及时组织
分部工程验收、是否对工程变更进行签认;
4.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签认,是否及时对存在的质量缺陷下达监理通知单;
5.是否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和签认,是否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是否及时验收或签认检验批、分项工程;
6.是否按要求编制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人力、材料、主要设备检查记录;
7.是否按要求编制开工/复工报审表和工程款支付证书,发生工程进度延期时,是否编制工程临时和最终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
8.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是否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是否按要求跟踪检查及验收;
9.是否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报告。
(三)其他情况
1.是否落实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2004年)中有关工程监理项目质量、安全和资料的管理规定;
2.是否落实公司《关于转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甘浩天工字第〔2024〕01号)和《关于转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浩天工字第〔2024〕02号)的文件要求。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项目监理部自查自纠、公司检查和督查整改三个阶段。
(一)项目监理部自查自纠。各项目监理部即日起对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组织自查自纠,结合季节特点对重点环节、部位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充分履行监理企业职责。
(二)公司全面检查。即日至6月30日,工程事业部对主要监理项目结合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严格根据《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表》(附件1)进行开展,并于6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各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公司经理办公会。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监理部要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检查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公司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项目监理部是否落实监理职责。
2.对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资料缺漏问题的限期整改,对因项目监理人员明显不足等客观原因造成资料问题整改确有困难的,由公司安排专班帮扶完善。
3.对于玩忽职守、阳奉阴违、违反规定,不履行质量安全职责的分公司、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按照现行《员工手册》和《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开除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表
附件2:工程监理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甘肃浩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附件下载:专项检查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