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办事企业、群众,各有关单位: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重在防控。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及窗口作为提供行政审批服务的实体场所,属于人群聚集区,也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点、难点区域。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市政府政务大厅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线下窗口现场业务办理。为保障市住建局行政审批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决定自2月3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对市住建局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进行相应调整,现提示如下: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2月3日起暂不开放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备人传人的可能性,飞沫、接触等方式均可传播。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空间相对密闭,人流量较大,交叉传染防控难度较大。根据《关于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下实体大厅暂停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的通告》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2月3日起暂不对外开放。按此要求,市住建局窗口同时暂不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另行确定,请广大办事企业、群众以及项目单位相互告知。
二、推行全程网办、邮寄办理、预约办理等多种审批方式
(1)全程网办方式开展审批服务:对于目前已经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人可登陆兰州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lanzhou.gov.cn),点击部门事项—市住建局,在市住建局事项列表中选择或搜索需要办理的事项,并按照所办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进行资料上传,完成事项网上办理。同时,您可以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金城办”APP,注册登录后,点击“办事”进行办理。
对于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人可登陆兰州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lanzhou.gov.cn),在“专项服务”栏点击“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选择办理阶段和所需办理事项,自动生成企业办事“一张表单”,后续按照“一张表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上传相应办件资料进行办理。如有需要,您可以拨打市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团队联系电话(0931-4818000),由帮办代办工作人员无偿提供帮代办服务。
(2)“双向邮寄”方式开展审批服务:对于事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特别紧急且确需提供纸质资料或核验原件的审批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可要求市民就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做出书面承诺,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补充提供纸质版资料;根据申请人自愿原则,也可由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寄至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邮寄之前请务必先与事项具体经办人取得联系),并附上收取审批结果(证照、批文等)的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准确信息。事项办理完毕后,由窗口经办人员通知市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窗口将审批结果免费邮寄送达申请人。
(3)预约办理方式开展审批服务: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各窗口原则上不开展预约办理。但对事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特别紧急需要现场办理的事项,根据申请人自愿原则,由申请人提前1天与我局窗口该事项经办人预约办理时间,申请人根据市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办事指南指引,按预约时间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现场办理。同时,请广大办事企业、群众现场办理时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身体消毒等各项防护工作。
(4)暂缓办理方式开展审批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本着安全第一、健康为主的原则,对于非紧急或可暂缓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建议待疫情正式解除后,再行办理为宜。
三、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广大办事企业、群众若有需要咨询了解的情况、确需预约办的、急需我们解决的问题或办理的特殊事项,您均可通过本《通告》公布的联系方式在工作时间内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积极、真诚、热情、及时的为您做好服务,真正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预约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市住建局将尽最大努力,克服现有困难,持续提供高效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为便于交流沟通,请广大办事企业、群众前来办事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