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墙改办,各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市墙改节能办办定于2016年3月初开始,对2015年认定和备案的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和产品证书进行年审、换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审、换证时间:
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逾期原则不再受理。
二、需提交的资料
(一)年审企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兰州市新型墙材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年审审批表》;
2、认定证书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产品当年的型式检验报告原件;
5、新产品、改性类产品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需提交经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企业标准;
6、用户反馈意见。
备注:属于县区辖区企业,要报县区墙改部门初审。
(二)备案企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外地进兰新型墙材建筑节能产品备案证书换证审批表》;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代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授权委托代理文件;
5、产品当年的型式检验报告原件;
6、新产品、改性类产品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需提交经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企业标准;
7、用户反馈意见。
三、现场检查的内容
对申请年审和换证的企业要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认定企业年审现场检查内容:
主要是查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以及企业规范化管理等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并对企业产品、生产设备进行拍照留档。
2、备案企业换证现场检查内容:
主要是查看备案企业驻兰办事机构、代销单位营业场所、库房租赁合同及不少于100立方的产品库存,并对库房和产品进行拍照留档。
四、年审、换证企业名单公示
现场检查完后,召开墙改节能办业务会议,研究企业年审、换证检查情况,确定2016年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和产品公示名单。
兰州市墙改节能办
2016年1月20日